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8513361892
事务所新闻
北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高管及实控人变更条件和要求
发布时间: 2024-12-14 13:28 更新时间: 2024-12-14 13:28

北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高管及实控人变更条件和要求   

 

     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要披露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情况、新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变更原因、变更的过程及相关工商登记情况、向投资者披露情况、新任法定代表人对外兼职情况、新任法定代表人诉讼、处罚及信用情况、私募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新任法定代表人相关披露内容及方式可以参考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披露方式处理。若申请机构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同时,还存在其他事项变更的,如高管、名称等变更,建议一并披露。可以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管理人重大变更的流程:

1、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及协会的相关规定等需要出具决议或签署法律文件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针对拟变更事项出具有效决议,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私募管理人重大变更需进行工商登记的,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私募管理人在发生变更后,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伙协议》、《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

4、私募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具体报送方式为: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协会将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核对办理。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变更事项,应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变更材料清单:

1、法律意见书

2、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证件

3、私募管理人出具与实控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利益相关的承诺函

4、实际控制人出具控制不少于三年书面承诺函

5、实际控制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控制相关图

 

北京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B座

服务理念:以客为本、以质求存、以优取胜、以精图新


联系方式

  • 电  话:185-1336-1892
  • 联系人:姚旺博
  • 手  机:18513361892